陈育炽律师是广州市律协刑诉专业委委员、北京大学刑诉法硕士、广州市律协刑诉专业委委员,任职于广东省检察系统近十年,曾获优秀检察官、业务能手等荣誉称号,现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办理过多宗重大经济、职务犯罪案件。
陈律师专注刑事商事交叉法律问题研究多年,擅长处理民刑交叉、行刑交叉等复杂法律问题,取得多宗无罪辩护、刑事风险防控等业务成果。
陈育炽分享道: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后做出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17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张军,2019年3月12日)的数据显示,我国不起诉率约为5.5%,陈育炽团队办理案件的不起诉率大概为35%,较高于全国水平!
陈育炽律师跟我们分享了一个案例:我们办理的黄某某盗窃案,在归案后二周被广州公安作为典型案例在“广东公安”上作为宣传发布,辩护空间极受考验,后来经陈律师与当事人黄某某的详细会见,及时发现能证实其主观故意的证据,迅速提供其本人的经济能力的相关证据,从而否定其盗窃的意图,定性为“侵占”,在逮捕前最后三日内,公安机关作不犯罪处理,该案还荣获2018年广州市律协的业务成果奖。